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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解读《“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系列评论⑤
用好基层就业政策“红包”
韩秉志

近日出台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提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这对广大有志于到基层建功立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是一项重大政策利好。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一直是我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鲜明政策导向。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日益成熟,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也越来越多。据统计,近年来,70%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基层单位就业。基层已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

去基层就业有大学问。在经济增长新常态和就业总量压力、结构性矛盾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发展仍面临人才匮乏困难。让高校毕业生去基层建功立业,既是提升我国劳动力配置效率的有效途径,较好地满足基层对人才的渴求,也是锻炼青年人力资源的有效方式。

不过,也有一些高校毕业生对下基层这件事有顾虑,最主要的原因并非怕吃苦、嫌挣的少,而是担心自己发挥作用有限、发展空间受阻,“一旦下去,就上不来了”。因此,在基层“干得好、流得动”,才能吸引更多大学生“下得去、留得住”。

保障越有力,大学生基层就业的动力就越强。就业规划出台后,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更加注重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以问题为导向,把一项项就业政策落实到基层,扭转“下基层没出路”的观念。一方面,要加强创新体制机制,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岗位,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为他们搭建到基层施展才华的广阔平台;另一方面,要落实学费代偿、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能够让高校毕业生学以致用、持续发展,这样的基层才有长久吸引力。基层在培养使用大学生时,还要重视帮助他们树立长期职业发展规划,拓展符合扎根基层高校毕业生需求的职业发展通道,细化完善大学生项目期满之后进行自主择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让积极工作的基层就业大学生有公平合理的上升空间,真正做到让大学生全心全意服务于基层、扎根于基层,在基层的广阔空间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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