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一线调查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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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7年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拆迁须知群众心
管 斌

拆迁是个常用词,由“拆”这个字,记者想到了“诉”。“拆”和“诉”,“同类项”是都有个“斥”字,不同的是一个动口——“诉”的左边是言字旁“讠”,一个动手——“拆”的左边是提手旁“扌”。拆迁既得动口,又要动手,这里就写篇说文解字话拆迁吧。

拆迁的“拆”中,虽然有“斥”,但遇到还想不通的群众,不能简单斥责,不能粗暴训斥,更不能野蛮斥令,要在内心深处充斥着对这些群众的大爱,要了解群众心声,这就关乎到了“诉”。“诉”有言字旁,要让被征收群众多说,多多诉述,而拆迁工作者要把“斥”中的“斤”,加上个“口”,成为“听”,听群众之音,把“斥”中的那一“点”,理解为多听一点,多多倾听。如此,则有利于双方交流,则有利于相互理解,则有利于问题解决。

拆迁——诉求,诉求——拆迁,搞清楚了这两个词之间的联系,就会明白:欲动拆迁手,要听诉求声。

征收拆迁容易诱发信访,但绝大多数信访问题不是因为群众诉求过高,而是有些政策涵盖不了群众多样化的合情合理需求。搞拆迁工作,必须坚持换位思考,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处理问题,切切实实地把群众诉求解决好,这样顺民意,才会得民心。

“拆”字是一个形声兼会意字。其中的“斤”,《说文》:“斤,斫木也,象形。”“斤”是斧子一类的工具,后借作称重量的单位。对拆迁中群众的利益,不能斤斤计较,算计什么都不能算计群众利益,把“拆”中的那一点,理解成给群众利益多一点,此之谓“让利于民”。如果不周善地考虑群众利益,一意孤行,任性拆迁,就容易引发矛盾,甚至激化出恶性事件。曾经有过的教训要深刻汲取,已经总结的经验得认真吸收。

《道德经》在结尾处说:“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在全篇的最后表达的思想实在很重要。征收拆迁,非常需要记住: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利”——多谋利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不害”——不做损害群众之事。“为”——为人民服务;“不争”——不与民争利。如此,则是群众之幸、执政之幸。只要真正的“以百姓心为心”,那有“天下第一难”之称的拆迁工作,则不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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