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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游时安全和文明两根弦都不能松
世界那么美 游客别任性
本报记者 郑 彬

春节期间,相继发生了马来西亚中国游客船只失联事件,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和湖北荆州恒信旅游公司大巴侧翻事件。针对上述事件,国家旅游局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红线”意识,落实旅游安全“首位”要求,依法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坚决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

近年来,随着旅游出行人数持续攀升,旅游安全,尤其是长假期间的旅游安全已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业内人士表示,旅游管理部门、旅游公司和游客需共同努力,才能为“高高兴兴出游、平平安安回家”保驾护航。

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薛亚平表示,目前旅游过年已成为一种趋势,因此游客在出游中应绷紧安全文明两根弦。在旅途中,游客应遵纪守法、遵守规则、尊重旅游目的地风俗。同时,游客应听从并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各类安全提醒和提示,勿到未开放的旅游山区和危险山区游玩;尽量避免在无人管理的山地游玩;不在无救生人员管理的深潭、溪流水域游泳及戏水;游泳、坐船和漂流务必要去有救生衣和安全防护到位的正规场所。

与此同时,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据了解,国家旅游局已出台《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游客因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及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等六种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应当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当然,文明旅游是我国游客对自己的一种承诺,也是对国家的一份责任。然而,面对旅游出行屡屡出现的安全漏洞,我国各级主管部门应该也要兑现对游客的承诺——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建立应急预案,全面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何建民建议,旅游管理部门应针对主要旅游目的地深入排查、治理旅游安全隐患,堵塞旅游安全漏洞,强化旅游安全措施,加强全国旅游安全普及教育等;借鉴国际经验,将旅游国际援助纳入国家区域援助计划中。此外,购买旅游保险也是一项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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