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七天长假即将到来,由于工作需要,不少职工将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假期上班,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呢?
网友:国家对加班工资有哪些规定?
主持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网友:春节期间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主持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春节假期为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月28日至30日为法定节假日。
按照前述规定,用人单位在1月28日至30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上一个月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月27日、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为调休放假,这四天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举例说明,在大年初一法定节假日加班,这一天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300%)。如果是在初四公休日加班,这一天加班工资就按(月工资÷21.75×200%)计算。
此外,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网友: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
主持人:对于劳动者已经完成的加班加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春节期间加班工资的,劳动者有权依法采取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应注意保存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
(本期主持人 韩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