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政法委机关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答: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队伍是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4月25日,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对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政法战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一手抓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政法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管理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少数政法干警理想信念不坚定、专业素养不高、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下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政法机关职责任务的完成。
早在1999年,中央就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对指导一个时期的政法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17年过去了,国际形势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结构发生新变化,政法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给政法队伍提出新的时代课题、赋予新的历史使命。面对形势任务新变化、党和人民新要求,政法队伍建设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研究制定新的文件,为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供科学指南。
问: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在理想信念上应当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对此,《意见》作了怎样的规定?
答: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捍卫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权的重要力量。这一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意见》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贯穿始终,强调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培育和践行政法职业精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感召力。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持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定期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把政法职业荣誉制度纳入国家荣誉制度体系,完善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政法干警常态化机制,探索实行荣誉退休制度,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问: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政法干警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对此,《意见》提出了哪些路径?
答:业务过硬是政法队伍的立身之本。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的期待越来越高,要履行好职责使命,必须大力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政法干警专业素养、专业水平和专业履职能力。
《意见》着眼于敢担当、打得赢,明确要求提高政法干警四个方面的能力。通过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广泛开展轮值轮训,推进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全面推行青年政法干警业务导师制,建立岗位业务咨询和顾问制度等,提高执法司法专业能力;通过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健全以案释法制度,鼓励政法干警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和岗位锻炼成长,提高群众工作能力;通过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造就一大批精业务、熟法律、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建设数据化、智慧型政法机关,促进科技人才、信息技术与政法业务深度融合,提高科技应用能力;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官方微博微信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制度,完善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提升互联网时代政法干警的媒介素养和社会沟通能力。
为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意见》一方面提出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快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另一方面,不拘一格聚人才,完善特殊职位招录政策,制定政法专门人才差别化管理办法,建立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专门人才奖励制度,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人才特聘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