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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校安全条例引争议

近日发布的《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分别明确了学校安全中校方、家长各自应负的责任。其中,“上学放学途中出事故,学校无过错则不担责”等规定,引发争议。

@刘祖刚:校方、家长都负有监管、教育的责任,问题重点也应放在如何防范、规避交通事故等意外发生上。毕竟,如果因未教育好出了事,再谈赔偿、责任划分为时已晚。

@李凤文: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出意外,无论学校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部分责任,这样做更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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