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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场外交易陷阱多
本报记者 何 川

▲ 部分场外市场交易模式采用会员制,使得经纪商会员和投资者之间存在严重利益冲突,这一制度安排鼓励投资者频繁交易,给投资者造成亏损风险及高额的手续费负担

▲ 判断交易场所的交易是否可靠,从根本上取决于交易活动、交易规则是否守法合规,监管是否完备,风险是否可控

部分贵金属、原油类商品交易场所开展分散式柜台交易涉嫌非法期货活动;部分邮币卡类交易场所开展现货发售模式涉嫌价格操纵;一些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将收益权等拆分转让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涉嫌非法公开发行……诸多的交易陷阱,让不少投资者防不胜防,有的甚至因此血本无归。

新年伊始,监管层继续加大金融市场整治力度,上述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场外交易市场,也成为了监管层进行清理整顿的重点对象。有专家表示,投资者在参与场外市场交易时,一定要注意资金安全,谨慎投资。

乱象频发

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特大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南京亚太化工电子交易中心原总经理谢桥被判无期徒刑,相关的40多名被告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是全国首例有省级批文的地方交易场所高管团队被判刑。

实际上,类似亚太化工电子交易中心这种违法交易平台在全国并不少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地有贵金属、原油等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上千家,绝大部分不通过自身交易形成价格,而是将彭博、路透等机构发布的境外实时价格换算为人民币价格,由会员单位在此基础上加减一定点差提供买卖报价,与个人为主的客户进行T+0连续交易。

“这些交易均为高杠杆交易,大都以反向对冲方式了结,基本无实物交割。其交易模式为‘分散式柜台交易’,即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又发展代理商和居间商,层层招揽客户,会员与客户对赌。这些交易场所名为现货交易场所,实为投机炒作平台,对实体经济没有积极作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

在董登新看来,投资者参与这类交易场所交易风险极大,一是“分散式柜台交易”方式使得经纪商会员和投资者之间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出于经济利益的诱惑,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这类交易场所一般通过交易规则限制投资者提取实物,鼓励投资者频繁交易,造成价格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亏损风险的同时还使其承担高额的手续费负担。

除了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之外,目前还有一些文化类交易场所开展邮币卡交易业务,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吸引了大量自然人投资者跟风参与。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交易场所经常通过恶意炒作、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获取不正当收益,一旦这些交易出现崩盘现象,可能导致投资者出现大幅亏损。

识别有招

各类场外交易市场乱象多发,让投资者防不胜防,如何将其与正规的证券、期货交易所区分开来呢?

据了解,目前受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证券、期货交易所共有7家,包括2家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3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即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1家金融期货交易所,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家全国性股权交易平台,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此外,还有1家从事现货贵金属交易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受央行监管。

“这8家交易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并受相关部委的严格监管,因此,一直都是‘好孩子’。”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而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由于缺乏明确的管理办法、涉及多方利益博弈等原因,容易出现各种乱象并难以得到根治。

根据相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审慎批准设立各类交易场所,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针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交易规则,监管层也作出了多项禁止性规定,并与交易所市场区分开来。

比如,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任何交易场所利用其服务与设施,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后发售给投资者,即属于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交易单位是指将股权以外的其他权益设定最小交易单位,并以最小交易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交易,持续挂牌交易是指在买入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此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由于场外市场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不少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在参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交易之前,需要了解我国关于交易场所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比如《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此外,还有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国家部委发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具体可以查询其官方网站。

投资需慎

对于一些交易场所宣传自己是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验收通过,能否说明这些交易场所更加可靠,投资者可大胆参与一试,董登新表示,“判断交易场所的交易是否可靠,从根本上取决于交易活动、交易规则是否守法合规、监管是否完备、风险是否可控,并非取决于审批机关。而且,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的集中清理整顿且验收通过,只能说明基于当时的情况来看,该交易场所是依法合规的,后续仍需由省级人民政府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实践中,确有一些交易场所在通过清理整顿验收后“死灰复燃”,从事违规交易活动。投资者选择交易场所开展交易,应当认真了解交易品种、交易规则、监管情况、风险大小,合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交易场所参与相关交易活动。

值得关注的是,投资者投资相关交易产品,资金安全是首先要考虑的。有业内人士表示,一是要选择依法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开展交易,不要到无任何部门批准设立的“黑平台”“黑中介”参与交易,要认真查看交易场所的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尤其是关注其是否采取了国家禁止的集中竞价、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二是要关注资金的存管保管制度,一般来说,由正规的清算机构实行统一清算的交易场所,资金不经过交易场所,资金相对安全,如果没有集中清算,至少保证资金的银行第三方存管监管制度。如果是直接由交易场所的经纪会员或者交易场所保存交易资金,投资者就应当对资金安全保持合理的怀疑。

如果投资者认为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会员、代理商侵害自己的权利,应当向哪些单位投诉维权呢?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投资者可向会员、代理商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当然,如果针对会员、代理商的投诉和交易场所以及交易业务没有关联,可以根据问题类型选择投诉维权机关。此外,如果投资者认为会员、代理商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可携相关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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