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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成药改名切忌一刀切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就《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中成药不应采用“宝”“灵”“精”“强力”“速效”等用语,以及“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避免暗示、夸大功效。这也意味着,一些耳熟能详的中成药可能要改变名称。

【短评】新广告法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等绝对化广告用语,中成药名称里大量存在的“宝”“灵”“精”“强力”“速效”等用语就像是一种绝对化广告用语。相关部门出台指导原则,是为了规范管理药物名称,避免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是,规范管理不等于死搬教条,还是要多考虑考虑现实情况。比如,一些中成药的名称存在了上百年,在消费者眼中,这些名称并不“敏感”,体现出的还是传统文化底蕴。就此而言,不仅不能一改了之,还要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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