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司法部负责同志就意见制定和实施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背景和意义?
答: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应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新挑战的需要,对于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较快,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涉外服务领域日益拓展,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为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正当权益、促进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涉外法律服务业在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显现。“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服务我国外交工作大局等都对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把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更高水平。在这样的形势下,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意见,必将推动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问: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必须要坚持的4项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对外开放大局,服务外交工作大局,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努力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二是坚持创新发展。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对外开放新格局,积极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好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协调,实现涉外法律服务业整体协调发展。四是坚持立足国情。从我国国情和法律服务业实际出发,遵循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问: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出了哪些工作任务?
答: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的任务。一是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围绕推进“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为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努力做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三是为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围绕我国外交工作大局,积极为我国对外签订双边、多边条约等提供法律服务,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四是为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在打击跨国犯罪、毒品、洗钱和反腐、反恐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依据国际规则和双边条约提供法律服务。
文/新华社记者
(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