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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记者周骁骏 童政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起,广西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广西国有林区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新阶段。

据了解,广西现有天然林面积9886.63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1.7%,全部未纳入天保工程区。2016年2月,自治区林业厅印发了《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严格控制天然林采伐、采挖,严禁任何形式毁林开垦或毁林造林破坏天然林资源,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6年11月,全区部署开展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砍滥伐、毁林开垦、毁林造林、非法占用天然林地及以低产林改造为名违规采伐天然林等破坏天然林行为。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面积1870公顷、蓄积20900立方米,行政处罚274人,刑事立案121起,进入司法程序77起,有力打击了各种天然林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广西已经确定桂林、玉林、百色、贺州、河池5个设区市作为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的试点,并已将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分解到14个市、56个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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