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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十七城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本报讯 记者顾阳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同意大连市、包头市、海口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邯郸市、葫芦岛市、大庆市、菏泽市、郴州市、绵阳市、铜仁市、玉溪市、宝鸡市、陇南市、吴忠市、五家渠市共17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通知提出,示范城市将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的举措,突破城市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的限制,通过提升电子商务支付客户体验和安全性,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制造业电子商务等,统筹推进智慧商圈建设,以电子商务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展国际贸易新渠道。

在软环境建设上,示范城市将把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政策环境,健全电子商务支撑环境,建设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措施,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机制、治理电子商务市场的新模式、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规制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城市要依托现有机制设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上下联通、纵横协同、政企合作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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