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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反限停产规定需严厉处罚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仍在持续,26个城市维持红色预警。督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擅自生产、撕毁封条,违反限停产规定;未严格落实减排措施等行为;省界地区小企业集中,违法问题突出。

【短评】新环保法的实施,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让污染者承担更高违法成本。同时也有助于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环保执法疲软,扭转伴随经济快速发展而生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因此被人们寄予厚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的危害性更大。污染企业面对有法律效应的封条不遵守,损害的不只是法律尊严,更会造成恶劣的“示坏”效应,理当予以重处。只有对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才能真正使其“痛定思痛”,不敢逾越环保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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