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港镇、广东虎门镇、江苏盛泽镇……这些“镇”许多读者耳熟能详,他们的经济体量已经达到了中等体量城市的水平。
如何让这些经济发达镇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释放经济增长潜力,显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绕不开、躲不过的重要问题。
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正是要通过统筹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赋予相同的土地、建设、金融扶持政策,形成改革合力,在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同时,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
总的来看,赋予经济发达镇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整个改革的关键所在。只有通过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等,使经济发达镇具备与其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相匹配的管理权限,才能使其更好地吸纳人口和增强经济实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当然,在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过程中,也要建立健全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