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
201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切实加强水环境质量管理、推动沿江产业调整优化、深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等8项主要任务。
到2016年8月,国家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8.6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安排专项建设基金124亿元,支持水环境保护项目274个。
重庆:治水砸下真金白银
重庆市财政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推进长江水环境治理保护。一方面注重政策引导,先后参与研究制定了三峡库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方案、推进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以及五大功能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建立了主城区次级河流污染整治巩固长效机制,健全了区县党委、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支持、踊跃参与的机制体系。
另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专项资金投入,发起设立10亿元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带动了40亿元社会投入。分年安排地方债券用于水环境治理项目并积极申请世界银行贷款支持小城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每年市级补贴13亿元。
亮点二:
四川:应绿尽绿守住水土
四川区域面积占整个长江流域的27%,境内1000多条支流中约96.6%属于长江水系,其生态保护与修复,事关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十二五”期间,四川加大了生态建设的力度,共完成营造林5000余万亩,增加森林面积92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6.88%,绿化覆盖率达到65%。
为了进一步改善全省生态环境,四川省作出了“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系统部署了绿化全川行动,着力实现应绿尽绿。
亮点三:
贵州:用制度保护“一江清水”
2016年7月,贵州出台《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工作方案》,将修复贵州省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贵州将完善水体主要污染物总量管控制度,强化断面水环境质量管理和考核,加快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监管到位、全民参与”的流域水污染防控新格局,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利用。
贵州计划到2020年,乌江、清水江水环境质量稳定明显改善,长江流域53条主要河流105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超过91.4%,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