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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缺陷汽车召回逾千万辆
缺陷消费品召回数量同比增长超8倍
记者郭静原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郭静原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2016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首次突破千万辆,达1132.56万辆,同比增长103%,为历史新高。

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表示,引发召回的缺陷问题较为集中。召回数量排名前3位的依次是: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64次,为643.02万辆;其次是发动机问题召回28次,涉及数量241.98万辆;再次是车身问题召回29次,涉及数量85.29万辆。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各车企为消除车辆缺陷投入召回活动的直接经济成本超过210亿元,为广大消费者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

在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方面,截至今年12月25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230次,涉及数量617.63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25%,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21%,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来,即明确生产者是召回第一责任人,并不断把我国消费品召回要求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为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管理办法》实施后,联想、惠普、崔克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主动开展了召回活动。

严冯敏介绍,《管理办法》还进一步将召回的产品类别从儿童玩具、电子电器扩展到儿童用品、家具、文教体育用品、家用日用品、日用纺织品、服装和五金建材等,对消费者安全的保障日趋完善。其中,2016年截至12月25日,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156次,涉及数量33.48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机械物理安全方面存在危及儿童的缺陷;此外,电子电器产品召回41次,涉及数量303.93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器具过热、爆炸、触电、化学危险等。

针对消费品领域部分涉及行业普遍性问题、产品追溯困难及责任主体不清等产品安全问题,质检总局组织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采取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的方式,明确提示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产品等注意事项。今年截至目前,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累计发布消费预警共10期,为消费者提供了有益的警示和参考。

随着召回制度的不断推进,消费者的产品安全意识也逐步提升,并积极向质检总局投诉产品缺陷信息。今年截至目前,共收到消费者投诉信息24339例,相较去年同期翻了一番,其中汽车产品投诉16157例、消费品投诉8182例,成为发现产品缺陷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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