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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2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
记者崔文苑

本报北京12月21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股权管理效率,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通知》要求,要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健全和完善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产权流转,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通知》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规范国有金融资产确权、登记、评估、转让等程序和交易行为。按照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国有金融企业产权进场公开交易力度,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管理。国有金融企业开展增资扩股业务,可通过公司治理程序确定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可通过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所挂牌选择,其中涉及重点子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应在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将增资方案报送主管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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