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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6年1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土地托管托起增收信心
刘 慧

今年种粮收益出现波动,部分种粮大户信心受挫,一些地方出现减种甚至退租的现象。在农业规模化发展遭遇困难的时候,一些地方探索出土地托管这种通过服务规模化促进土地规模化发展的经营模式,不失为土地规模化发展的一条可行路径。

粮价下跌、土地租金过高、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是造成种粮大户收益下降的主要原因,其中,土地租金居高不下是最主要原因,一些地方土地租金甚至占到种粮成本的60%以上,严重挤压了种粮收益空间。化解以出租土地推动的土地规模化经营面临的发展困境,就需要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形式。

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承担高额土地租金不同,土地托管是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及经营权的情况下,依托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实现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合作社为社员土地提供包括耕、种、管、收甚至粮食销售等全过程托管服务,或者只提供整地、施肥、种子、除草、追肥、喷药和病虫害防治、灌溉等半托管服务,通过收取托管费用和赚取农资差价获得稳定的收益,却不需要承担高额的土地租金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收益不会受到粮价波动的影响。

对于农民来说,把土地托管给合作社,合作社通过综合性的农业服务,降低了种粮成本,如通过统一采购农资大幅降低生产资料价格;实行统一除草、防虫、防病,规范使用农药,减少农药的浪费,有利于农村生态安全;通过集中连片的规模化作业降低农机作业成本。与此同时,在托管过程中,农业合作社通过科学种植和精细管理,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农民在“一降一增”中获得了更高的种粮收益,更为重要的是,农民把土地托管给合作社后,还可以选择去打工,增加了工资性收入,真正做到了种田务工两不误。

土地托管也是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一条可行的路径。我国现在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成长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绝大多数零散的小农户仍然徘徊在现代农业发展的大门之外。土地托管通过批量土地托管,为农民提供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资购销、农产品电商平台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农民提供统一的服务,既解决了自身发展的瓶颈问题,拓展了增收渠道,又通过规模化服务促进了粮食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发展,让小农户分享到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成果。

但也要看到,当前,土地托管的发展还受到资金较少、人才缺乏和设备不足等因素制约。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土地托管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和引导,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为土地托管提供法律、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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