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举措数量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抓落实的任务之重、压力之大也前所未有。衡量改革政策实不实,要用好“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获得感”两个标准。
在一系列组合政策持续作用下,国民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25%,生产需求基本平稳,市场供求有所改善,“三去一降一补”成效不断显现。
改革的成效,蕴藏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里。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镇新增就业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全年目标,营改增全年减税总规模将超5000亿元,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各级各部门以坚忍不拔的毅力推动改革措施落准、落实、落细,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顶层设计出实招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30次会议审议了近200份改革文件,“抓落实”是历次会议的高频词。深改组在部署2016年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时指出,推进改革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突出完善制度,突出督察落实,要抓紧抓实改革方案制定、评估、督察、落实等各个环节,确保改革方案落地生根。
今年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从顶层设计的层面,把改革落实上升到了制度建设的层面。
——强化改革主体责任。1月11日召开的深改组第二十次会议提出改革的责任主体问题,明确了专项小组、改革牵头部门和地方党委等不同改革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要求把不同改革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划分清楚,落实到位,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配合。
——建设改革落实机制。2月23日召开的深改组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出建立改革落实机制。
抓改革落实,要遵循改革规律和特点,建立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改革落实机制,要从抓主体责任、抓督办协调、抓督察落实、抓完善机制、抓改革成效、抓成果巩固等六个方面,推动改革举措早落地、见实效。
——掌握改革落实方法。6月27日召开的深改组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改革落实的方法论,要自觉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推进各项工作,提高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目标任务要抓实、精准落地要抓实、探索创新要抓实、跟踪问效要抓实、机制保障要抓实。11月1日召开的深改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改革的类型作出了划分,包括打基础谋长远的制度性改革、切口小见效快的具体改革、面上提出原则性要求及鼓励引导性的改革举措、探路性质的改革试点、矛盾和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改革等,对于不同的改革类型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既要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要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
改革施工重实干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唯有“实干”,才能把改革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干出成效。
抓住“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持续发力,今年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去产能,目前,全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任务基本完成;
去库存,10月末,规上工业企业产成品存货同比下降0.3%,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也已连续8个月减少;
去杠杆,10月份,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6.1%,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降成本,前10个月,规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5.8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4元;
补短板,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水利建设、生态环保等投入明显加大。
五大任务的顺利推进,得益于一系列重点领域改革的积极进展。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到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一年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框架纲举目张,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科技创新、行政体制、土地制度、文化教育、司法公正、环境保护、医药卫生、国防军队、党建纪检等领域具有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陆续出台和落实,标志性、支柱性的改革任务基本推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改革还注重发挥试点对全局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深改组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准确把握改革试点方向,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在推进既有改革试点的同时,深改组今年又部署了一批新的试点,包括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等。
强化督察求实效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强化督察成为促进改革措施落实的有效手段。从深改组第八次会议提出,“对已经出台的重大方案要排队督察,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及时整改,重在发现问题”,到第十四次会议提出,“要集中力量做好督察工作,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再到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出,“抓紧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督察工作格局”,第三十次会议强调,“投入更多力量狠抓落实,健全各部门各地区改革督察机制”,改革督察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正在形成。
为进一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启动第三次大督查,首次实现了省(区、市)督查全覆盖;重点督查了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4方面23项内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突出督察落实,既要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问责追责,也要对改革抓得实、有效果的表扬激励。11月份,国办发布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提出了24条激励措施,对于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下一年度国务院组织的有关实地督查中将实行“免督查”。
除了高规格、大范围的全国性督查,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改革督察格局逐步形成。在部门层面,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环境保护督察、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民间投资专项督查等督查行动扎实推进;在地方层面,督察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如湖北省率先设立改革督办处,专门负责督促各项改革政策和项目落实,实现了日常督察、重点督察、专项督察和全面督察4种方式的结合。
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督察工作不断发力、传导压力、增强动力、压实责任、解决问题,确保了改革政策落地生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