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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三板须强化信披合规意识
何 川

新三板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会误导投资者,加大企业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侵害投资者权益。要做好新三板市场信披工作,必须多措并举。比如,可考虑建立分层次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信披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近日,思普润、大成科创、兆舜科技等多家挂牌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50多家公司因信披违规遭到处罚。在挂牌公司年报披露大戏即将拉开之际,新三板公司尤需强化合规信披意识,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所谓新三板信息披露,是指挂牌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告书、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持续披露的年报、半年报或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相关信息公开披露的行为。由于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条件相对宽松,投资者在判断企业价值、做出投资决策时,挂牌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就成了主要信息来源。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就会误导投资者,加大企业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侵害投资者权益。

从目前已公开的情况看,新三板公司信披违规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与挂牌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披要求完全背道而驰。而之所以出现诸多信披乱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从公司自身来看,不少挂牌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实际决策时控制人一股独大、决策程序流于形式的问题较为常见,公司管理层信披意识淡薄,人员配置不完整。从公司外部来看,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督导不到位,忽视信披合规审查,未能做到尽职尽责。且与主板市场相比,目前新三板对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较低,披露程序也较为简单,信披制度规则有待完善。

要做好新三板市场信披工作,必须多措并举。首先,挂牌企业要从根本上重视信息披露,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建立信披机制,同时安排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实现企业信披合法合规。主办券商也要在挂牌企业的信披过程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严格审核公司披露的信息,并对信披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摒弃“只注重推荐挂牌,不注重持续督导”的做法。

其次,可考虑建立分层次的信息披露制度。当前,新三板被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对创新层挂牌企业,应适度提高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强度,做到更加公正、公开和规范;对基础层挂牌企业,考虑到信息披露成本与收益,应简化披露内容,增加其信息披露时限。此外,新三板有很多处于起步阶段的创业型公司,其经营收益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对这些企业,要强化风险因素披露,尤其是具有行业特色和企业个性的风险的披露。

最后,要加大信披违法违规处罚力度。我国目前对信息披露违规的监管不够,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信披违规成本较低。为此,监管层要加强对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对信披违法违规特别是故意隐瞒披露、舞弊欺诈等恶劣行为严加惩罚。唯有如此,才能对企业有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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