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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歙县:
举问责“利剑” 促效能提升

本报讯 记者白海星、通讯员吴丽霞 朱奕报道: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安徽歙县重点整治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存在的“懒怠政”“不作为”“效率低”“纪律松”“管理软”等五个方面问题,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歙县出台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问责办法》,通过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解聘或辞退等方式,对因作风和效能问题,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机关工作人员严肃问责。同时,问责情况纳入所在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内容。

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实,该县持续开展“正风肃纪一月一主题”督查活动,先后对党员干部赌博、换届风气监督、纪律审查规范年和“酒桌办公”问题等多个专题开展明察暗访,10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理,并先后3次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实行点名通报曝光。

为有效破解机关中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中梗阻”问题,该县创新开展“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活动,12名优秀科(股)长受到表彰奖励,2名群众不满意的科(股)长被免职处理。分别面向县直单位和乡镇开展的“民主评议百名窗口岗位负责人”“民主评议乡镇基层站所负责人”活动也在进行当中。

“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作风提标、工作提速,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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