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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全责任重于天
郭俊奎

岁末年终往往是事故易发期。每到这个时候,各地区、各单位为完成全年任务,往往突击加量,给安全生产增加很大压力。但是,事故易发不等于必定多发,只要认识、措施到位,守牢安全生产的底线,完全可以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

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党委要树立“没有安全发展就不能实现科学发展”的观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别是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综合监管、直接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打牢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基础。

要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所有决策部署,最终都要落实到企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安全发展能力的增强,最终也都要体现在企业。因此,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与市场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勇于负责、确保安全”。

要从严深化隐患整改。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无数生产安全事故都证明了这一点。相关部门应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安全监管部门与企业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分级分类、建档备案、闭环管理。对每一起事故,都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让违法肇事企业和责任人付出沉痛代价。所有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让思想麻痹和心存侥幸的企业和责任人受到教育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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