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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莫让扶贫资金成“唐僧肉”
潘铎印

日前,审计署公布了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披露了当前扶贫资金使用中的诸多问题。比如,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执行进度较慢,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伪造合同、虚假票据列支、虚报工程量等方式骗取套取、侵占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借机牟利,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未落实等等。

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现实中,扶贫资金指标却成了一些干部手里的“香饽饽”,不给好处,贫困户就拿不到补助;有些干部视扶贫资金为“唐僧肉”,在分配使用上越位、插手,想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有些地方实施扶贫项目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扶贫资金一发了之;还有些地方挖空心思争戴“贫困帽”,生生把扶贫款坐吃山空。

更严重的是,少数地区不是用扶贫资金发展贫困乡村的经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而是滥用权力搞形象工程、挤占挪用扶贫资金。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究其原因是资金使用不透明,管理过于封闭,缺乏公众监督,结果导致国家的扶贫政策难以落地。

要杜绝这些问题,必须加强扶贫资金科学化、阳光化管理,让每一分钱阳光运行。各地须加强资金管理,对资金分配要奖优罚劣,沉淀资金坚决收回,形成提高扶贫成效的正确导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公告公示制度,实行脱贫攻坚项目终身负责制,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全程监督、跟踪问效。

此外,要完善制度防止扶贫资金被挪用。建立扶贫资金安排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扶贫项目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相挂钩,明确具体的带动方式、目标任务、考核要求,并建立扶贫助困资金流入流出的透明化机制,完善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让公众参与到扶贫资金的监督之中。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用法律之剑斩断“贪婪之手”,确保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让每一笔扶贫资金花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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