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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1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失信名单显效 老板主动兑薪

据新华社重庆11月22日电 (记者朱薇) 2016年5月,重庆市璧山区一齿轮加工私企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48名工人5个月工资共计约54万余元,经仲裁讨薪无果后,48名工人依法向璧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法院于6月24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送达执行决定书,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万家虹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该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晓兴得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银行贷款、工程投标、乘坐飞机、高铁、出入境等均受到限制,尤其是恶意拖欠工人工资3个月以上有可能构成恶意欠薪罪。这些震慑措施让王晓兴立即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寻找其他财产线索,希望尽快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

不久后,王晓兴向法院提供线索称,他们公司有一批机器零部件已完工还未结算货款50余万元。经核实,该笔货款确实存在、涉及多家企业,法院积极敦促相关公司清点接收订货并支付货款。几经波折后,543461.73元工资全部兑付到工人手中。

2016年以来,璧山区法院共执结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1712件,兑现标的1916.2739万元,其中1504件是劳动争议案件,涉及15个集团案件。璧山区法院为此类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确立“速立”“速执”的工作理念,将“善意执行”的司法理念贯穿民生案件的办理过程,面对站在利益对立面的劳动者与中小企业经营者双方,法院不但采取有效途径满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充分考虑处于逆境中的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实现了个案价值目标与维护区域经济稳定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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