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汪洋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座谈会上强调
多元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多路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新华社杭州11月17日电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座谈会16日至17日在浙江湖州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引领力量,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扶持,做好示范引导,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汪洋在湖州市考察了吴兴区的家庭农场,了解了粮油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和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情况,对浙江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汪洋强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要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服务规模和产业规模,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积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挥好农技推广机构、供销合作社、农垦企业等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多元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新型主体带动更多普通农户参与规模经营,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多模式完善农业发展的利益分享机制。

汪洋强调,改革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把握适度规模,扎实稳步推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