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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霸王条款”成过街老鼠
奚旭初

据报道,近日江苏南京水务集团向社会承诺,将修改缴纳水费违约金的相关条款。江苏省消协认为,公益诉讼的目的已经达到,撤回此前发起的对南京水务集团的起诉。

逾期未缴水费,理应缴纳违约金,但应该是追究合理限度内的违约责任,而不是过度滥罚。最高法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明确规范,原建设部对水费滞纳金也有规定,“水老大”自作主张设置过高违约金,明显是“霸王条款”。现在“水老大”答应放弃“霸王条款”,显示了公益诉讼的力量,也凸显了消协的担当。

提起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舆论往往都是从道义和经营的角度切入,呼唤商家从长计议,将心比心,善待消费者;告诫商家以诚为本,赢得商机。这种呼唤和告诫,当然需要,但是事实也反复地证明,仅靠呼唤和告诫是不行的。消协代表了消费者的权益,消协的公益诉讼反映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真正觉醒了,义无反顾地维权,不屈不挠地讨“说法”,才能倒逼商家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和相关法规。

此案以南京水务集团承诺修改缴纳水费违约金的相关条款告终,为消协开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树立了一个样本,也能促使垄断企业公平、公正收费。此案更大的意义是告诉我们,有法律撑腰,有公益诉讼出手,“霸王条款”就是“纸老虎”。只要对“霸王条款”主动追着打,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市场就会越来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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