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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7个新设自贸区正在确定区域范围
将根据各地特色制定专项方案

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 记者冯其予报道: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表示,商务部正在确定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并将专项制定每一个自贸试验区的整体方案。

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成功试点的基础之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

王受文在国新办当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介绍说,目前商务部正在确定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7省市要选择出开放基础比较好、区域优势比较强、监管条件比较成熟,既能够扩大开放,又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的区域。区域确定好后,将尽快报请批准。

他表示,商务部将根据这新设立的7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份具有的独特优势和诉求,专项制定每一个自贸试验区的整体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更广泛的领域里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这一工作也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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