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 评 贵州省日前发布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率先启动试点工作,探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困局。这一探索具有积极意义,但关键还在于落实。比如,如何完善环境诉讼规则、如何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如何监督企业履行赔偿责任等等,对于相关部门来说都是严峻的考验。只有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谁损害谁埋单”的原则落到实处,才能让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