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方位全覆盖。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凸显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基本原则。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让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真正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党内监督做不到全方位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就会落空。《条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谁”“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一系列问题,实现党内监督无禁区、无例外,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党内监督,首先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动真碰硬的反腐败斗争中,查处了近200名高级干部。大量案例表明,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条例》强调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就是考虑到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存在盲区。党内监督无禁区、无例外,最根本的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如果搞“一言堂”、家长制、独断专行,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就无从谈起;如果我行我素、自由散漫、各行其是,没有团结和统一意志,监督也就有形无实。因此,强化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此外,还要通过用好巡视“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等,让党内监督动真碰硬、展现刚性。如此,才能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确保党内监督全覆盖、无死角、落到实处。
立规明矩,纲举目张。随着《条例》的出台,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制度笼子”一定会越扎越紧、越扎越密,党内监督这篇大文章一定会越做越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