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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沪银监局发文严控个人房贷风险
记者沈则瑾 钱箐旎

本报上海11月8日电 记者沈则瑾 钱箐旎报道:上海银监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辖内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全面加强个人房贷风险管理。

《通知》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要求。完善审查手段,严格审查借款人首付款资金来源。防止借款人通过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P2P、小额贷款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不得利用信托公司等通道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提供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对有意规避限购、限贷等相关规定的借款人,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审查。原则上应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从严评估其还款能力,加强对共同还款人、离异人士、财产分割情况的审核,从严审查共同还款人为前配偶、成年子女、(双方)父母,以及离异双方财产分割不清晰的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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