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7日讯 记者曹红艳报道:根据环保部7日印发的《“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将构建起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规范体系、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根据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2017年起,逐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方案提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用于评价、考核的数据不受行政干预。
方案同时提出,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国家与省级环保部门组成的两级质量管理模式,强化国家网运行管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加快提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技术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规范体系,构建质量控制体系,创新质控技术手段,完善自动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质控系统。
在监管机制方面,方案提出推进质量管理第三方监督机制,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交流和举报投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