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分析了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总结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为进一步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六中全会精神,我们特邀几位专家撰文进行全方位阐释,以飨读者。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必将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迈向更加广阔的新天地。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不仅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肯定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实绩,还就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了管党治党的重点关键,是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宣示。
历史经验表明,管好治好一个大党、在一个大国治国理政,领导核心至关重要。正是因为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我们党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成功开创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和国家的事业蒸蒸日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体统一领导,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围绕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进行安排部署,有利于解决党内依然存在的诸多问题,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南
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抓住了这个关键点,我们党就能更好凝心聚魂、强身健体。
认真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为保证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1938年9月至11月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作出明确规定。1949年3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讲的关于健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实际上是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立下了总规矩。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我们党认真总结处理党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正是由于我们党上下齐心,认真遵循这些规矩,才接连取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我们党继续坚持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良好作风。1954年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提出全党高级干部的重要政治活动和政治意见应该向所属的党组织报告和反映。1957年7月,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在深刻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新时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作出部署。这一准则对实现拨乱反正和全党工作重心转移,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迅速推进,党的建设出现很多新情况,党内政治生活部分存在政治性、原则性不强,时代性不够等问题。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成为迫切需要推进的重大党建任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坚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新经验的基础上,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明确遵循。这对今后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保障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凝聚力,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加强党内监督的关键一招
加强党内监督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从历史上看,我们党一直比较注重党内监督。1927年党的五大就建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党的七大都对加强党内监督提出了要求作出了安排。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为此,必须着眼于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遵循了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的基本原则,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坚持问题导向,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提炼管用的实招。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内监督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是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党内监督体系,即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这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明确了路经、画好了图纸。
我们有理由相信,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就一定能够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执笔:罗平汉 沈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