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近日发布中国诉美国反倾销措施案专家组报告,裁定美国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的多项反倾销措施违反了世贸规则。这一裁决是中国运用法律武器挑战美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阶段性胜利,对改善中国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世贸组织对此案的裁决绝非偶然。世贸组织总干事罗伯托·阿泽维多不久前就曾明确表示,根据世贸组织相关规定,其成员有权实施反倾销措施,但反倾销措施必须基于3项条件。首先,必须认定倾销行为真实存在;其次,必须证明本成员经济或相关产业遭受损害;再次,还要确认倾销行为和利益损害间存在关联性。这是世贸组织对反倾销措施调查评判的主要标准。
此次美国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有违公允,饱受法律界质疑。报告显示,世贸组织专家组支持了中方主要诉讼请求,认定在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专用管材、铜版纸等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过程中,美国商务部判断是否存在目标倾销(针对特定类型产品倾销认定和倾销幅度计算)行为时所采用的部分方法,以及美国歧视性地拒绝给予中国出口企业分别税率的做法等,都违反了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有关规则,进而裁定美方13项反倾销措施违反了世贸规则。
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目标倾销”是指针对部分购买者、部分地区或者在部分时间段内的倾销。美国商务部从2008年开始大规模调查“目标倾销”行为,之后的反倾销调查几乎都认定调查对象存在“目标倾销”,并以此调查结果作为计算倾销幅度的依据。专家认为,美国的做法实际上导致原本不存在倾销的正常商业交易也被贴上“倾销”标签,原本较低的倾销幅度被人为提高。
本次诉讼可以说涉案领域广、金额大、措施多。本案涉及机电、轻工、五矿等多个产业,年出口金额约84亿美元,涉及中方重大贸易利益。美方应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尽快纠正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法,确保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
近年来,中国在努力维护多边贸易谈判机制顺利推进的同时,也正成为世贸组织相关法规以及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积极使用者。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向争端解决机制一共提起过13件诉讼请求。尽管此案的国际审理程序和美国国内反倾销措施的修订程序预计耗时都会较长,届时市场条件可能出现较大变化,很难量化中国企业可能挽回的损失,但这仍不失为中国利用法律武器应对美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又一次重大胜利。此案的胜诉向国际社会表明,面对任何一个经济体,中国在国际贸易争端中都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中国在世贸组织对美国提起相关诉讼,就是要充分行使成员权利,用规则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国的做法也是在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和规则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