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泰宇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市泰宇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宇贸易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深圳市泰宇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深圳市泰宇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债权转让公告清单
深圳市泰宇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