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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0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系列评论③
新三板亟待建立转板制度

何 川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股份转让和融资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选择适合的市场,能进一步发挥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但是,新三板公司转板创业板,也要统筹规划,稳妥推进,避免监管套利。而且,新三板不是简单的预备板,新三板公司也不能把发展的希望全部寄托在转板机制上

《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加快健全和完善多层次股权市场。其中,很重要一项措施就是研究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的相关制度。

作为存量股份转换交易场所的方式,转板机制这一提法已有多时。从制度建设的进程来看,2013年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后相关制度一直在研究筹划中。特别是今年6月新三板内部划分为创新层、基础层两个层级,并实施差异化制度供给后,市场一致预期转板机制有望在创新层公司先行先试。一方面,创新层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成长性和市场认可度,成为可转板的合适标的;另一方面,内部各层次的互通流转也能为挂牌公司转板至创业板提供有益探索。

从挂牌公司的实际需求来看,由于当前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的长期低迷,直接影响到了新三板融资和定价功能的发挥,并导致新三板企业的估值水平远低于创业板、中小板的同类企业,挂牌公司通过转板至交易所市场有助于其实现估值提升,满足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需求。数据显示,目前拟在创业板上市的新三板公司有26家,已经发布IPO辅导公告的有239家公司。面对越来越多的挂牌公司更高、更多的需求,新三板建立转板机制已成为大势所趋。

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来看,交易所市场、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之间要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目前,后两个市场已实现畅通对接,而前两个市场之间仍尚待破题。建立新三板转板机制,相当于补上了最后一环,有助于打通各层次市场间的“任督二脉”。正所谓户枢不蠹、流水不腐,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股份转让和融资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选择适合的市场,能进一步发挥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

但是,新三板公司转板创业板,也要统筹规划,稳妥推进,避免监管套利。目前IPO排队企业数量逾700家,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至创业板,其发行数量和节奏如何把握将极大考验着监管层的智慧。从更长远一点来看,新三板转板机制的建立,还需要以新股发行注册制的稳步推进为基础。并且,对于新三板公司而言,应充分利用转板机制这一“绿色通道”获得快速发展,而不是在制度层面“钻空子”“找漏洞”,让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变了味儿”。

值得一提的是,新三板不是简单的预备板,新三板公司也不能把发展的希望全部寄托在转板机制上。一方面,部分公司壮大成熟后确实需要转至主板、创业板,以获取与自身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需求;另一方面,对一些小微企业而言,未来随着交易制度的进一步改进、投资者门槛的适当降低,新三板的估值定价、流动性和融资功能得以完善,可以完全满足其实际需求,转板也并非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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