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在今年“10·13”第27个国际减灾日来临之际,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十二五”时期中国的减灾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行动》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年均造成3.1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1500余人。
《行动》指出,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十二五”时期,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呈现出灾害影响范围广、灾害区域特征明显、季风气候影响显著、洪涝和地震灾害损失重等特点,直接经济损失达3800多亿元。
“十二五”时期,我国着力加强自然灾害工程防御、监测预警、科技支撑、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和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防御水平不断提升。与2001-2010年均值相比,“十二五”时期我国年均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数量、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减少86.7%、22.6%、75.6%、38.8%、13.2%。
《行动》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高度重视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动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社会公众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不断增加。同时,中央财政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积极支持农业保险发展,试点推进农房灾害保险,推动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市场机制在转移和分摊灾害风险、拓宽救灾资金渠道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