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轶辰报道: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有关实施意见,各地在实施城镇建设用地“人地挂钩”机制时,要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建立进城落户人口与建设用地供应更加紧密的挂钩机制,实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到2018年,要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到2020年,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区域和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更加优化,为如期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提供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