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10月4日电 记者夏先清报道:郑州市政府近日接连出台调控房地产市场政策。继10月2日起实施限购政策后,3日又出台限贷政策。
10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郑州市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限购政策规定的限购区域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此轮限贷政策出台前,这一比例是20%。这意味着,购买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首付款多拿20万元。
通知还明确,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此前,这一比例是30%。对于购房者中的刚需族,通知明确,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首套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房,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李恒教授认为,要让房地产市场回归其社会属性,房价能够真正反映社会需求和收入水平,形成健康的良性市场,一要减少盲目需求和投机需求,紧缩银根,避免货币金融资产贬值预期带来的向房地产的盲目投资;二是扩大土地有效供给,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削减高地价作为高房价“硬核”的助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