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契合了我国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将使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安执法工作量大面广,与老百姓生活紧密相关。作为公安机关近年常抓不懈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执法规范化建设经过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安执法办案更加文明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负面事件也时有发生,直接导致执法公信力受损、群众满意度下降。出台《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既是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应有之义,也是重塑公安系统形象和声誉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和确立公平正义的实际举措,有助于公安机关加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执法规范化,本质上是公平正义这个崇高价值目标在公安执法领域的确立和彰显。我们的公安机关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安系统,从而也决定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为此,公安机关就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着力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公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公安执法一定能够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