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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9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
共治模式应鼓励 达成共识很关键

居住小区的停车问题是目前城市停车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国家提出“适度满足居住停车、从严控制出行停车”的原则,首要是解决居民基本停车问题。伴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长,原有小区停车位供不应求,在这种状况下,必须提供更多的停车位才能解决这一问题,才有条件实现规范停车。其难点首先是需要小区业主对停车场建设、权益分配等方面达成一致;其次是土地问题,现在大部分小区很难找到大块土地进行停车泊位建设,没有土地,一切都是空谈。

目前,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一些小区业委会也在积极推动尝试利用小区里合适的土地建设立体车库。但停车设施建设往往要以牺牲小区绿化为代价,而小区绿化也是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居住环境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因此这是一个两难问题。有车的、没车的以及离拟建车库距离不同的小区业主诉求完全不一样,建成后车位如何分配、权益的分享等也很难达成共识。另外,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小区业委会尚不成熟,这给小区自建车库造成很大困难。所以,现在北京成功的案例虽然有,但并不多。

尽管小区车库建设存在这些难题,但最终解决还得依靠小区共治,毕竟这是小区自身的事情,政府可以通过土地、资金补助等政策进行鼓励支持,也可以在规划建设程序方面加以引导。在当前,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规范停车,政府进行补贴引导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是长期有效并且合理的方式。政府的职责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另外,许多老百姓认为提供停车位是政府应该做的,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私家车出行不是基本公共服务,我国绝大部分城市也没有条件允许大家都使用私家车出行,私家车的拥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为自己的停车全权负责,承担全部应该承担的成本。老百姓在买车和用车的时候一定要想一下有没有正规合法的停车位,未来违法停车的治理一定越来越严格,不能再寄希望于小区内、道路边的乱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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