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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9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部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向社会公示
记者佘颖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国家工商总局19日发布消息称,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根据工商总局日前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是工商部门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必须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实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抽查检查结果信息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工商部门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其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今年要达到各级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2017年实现全覆盖;在工作细则上,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规范随机抽查行为。

意见提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依托大数据支撑,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加强大数据采集、开放、分析应用,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律与特征,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实现有效监管。

意见同时提出要推行风险分类监管,各级工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掌握分析监管风险的基础上,合理分类,配置监管资源,开展针对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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