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的工资卡竟是信用卡,8年前多取30元,如今滞纳金已过万,此事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了解,涉事银行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就此事给她们造成的困扰表示道歉,同时对滞纳金予以减免,现在只需还款29.98元即可。
【短评】按照相关监督管理规定,信用卡必须由申请人主动申请持有,银行有责任明确提示消费者计息规则、年费及超限收费方式等信息,并且要求申领人充分了解知晓信用卡产品相关信息,还要签署愿意遵守领用规则的协议。然而,在这一事件中,当事人工资卡卡面没有明确的信用卡标志,单位也并未告知,暴露出银行在发卡环节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相关部门应彻底调查此类事件,全面提升银行管理水平,维护储户利益,保障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