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区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9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从严考核国家级经开区发展指标
围绕5大方面53项指标进行考核

本报讯 记者张建军报道:广东省日前正式公布《广东省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争在现有的6个国家级经开区内打造5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10个,其中千亿元以上产业集群6个。

目前,广东共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国家级经开区。《方案》提出,到2020年,现有国家级经开区实现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节能减排、污染物处理率等指标达到东部地区较高水平,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为促进国家级经开区发展,该《方案》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明确提出围绕产业基础、科技创新、区域带动、生态环保、行政效能5大方面的53项指标进行考核。同时,考核将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动态管理、末位淘汰”的原则,对发展较好的国家级经开区,在金融、土地、人才、国际合作、环境指标等方面给予激励政策;对发展水平滞后的国家级经开区予以警告和通报。

除了考核督促,《方案》还提出一系列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措施。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方面,鼓励企业在区内设立研发中心和总部中心;推动国家级经开区传统优势主导产业壮大规模、提升质量,扶持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新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照明(LED)、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集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金融、物流、专业服务等高端服务业。

在激发创新活力方面,对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要积极盘活闲置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同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创新发展中,还要发挥区域带动作用。广东将争取国家支持,将中新(广州)知识城上升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创新国际合作园区管理模式和市场化开发模式,建立跨国联合开发、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吸引跨国公司连片开发等多元开发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体制机制创新将惠及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方案》表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照国家和省的区域及产业发展战略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或合作联盟。建立国家级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健全综合执法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在国家级经开区积极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