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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9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名单”为导游戴上“紧箍咒”
郑 彬

国家旅游局日前通报指出,今年2月谩骂游客的北京导游王某已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黑名单”。王某也因此成为首个被纳入“黑名单”的旅游从业人员。可以说,旅游部门这一举措是为导游戴上了“紧箍咒”。

早在今年5月份,国家旅游局就印发了《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从事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人员若存在侮辱、殴打、胁迫游客等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导游作为窗口行业的工作人员,承担着传播旅游文化和时代风尚的重任,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地方和行业的形象。然而如今,在热搜榜单中,“导游”往往与“野蛮”“暴力”等负面词汇挂了钩。导游背负“恶名”,有一半的责任在导游自己,一个“黑导游”坏了一锅粥,一次失言毁了整体形象。 众所周知,个别导游为赚取更多收入,加入“黑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游客被导游带到这个或者那个购物点,频繁被要求购物,如果游客“不配合”,导游往往会原形毕露,恶语中伤。此次因辱骂游客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导游王某,便是典型一例。

针对上述情况,旅游部门有必要对这样的导游严肃处理,给游客一个交代。首先,导游应该成为文明的引路人,而且这种文明首先应该体现在良好的职业素养上。导游需要强化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服务意识,靠强制、责骂甚至威胁来赚取收入是不被允许的,这样的行为也只能是自取其咎。

其次,相关旅游公司应该加强监督管理。比如,每次导游带队归来后,都要让游客现场进行无记名的满意度测评,让他们对导游工作和旅游公司服务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促使导游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

说到底,屡屡被曝光的导游不文明行为的背后,其实是旅游行业违法成本过低的顽疾。因此,整治导游不文明行为,光靠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加大惩戒力度。除了让不文明导游“停职反省”外,对逾越法律红线的导游还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约束,该罚款的罚款,该限制的限制,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只有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导游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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