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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9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管好是为了发展好
若 瑜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突出了互联网广告特点,着力解决基层监管执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点赞。但业内也有声音认为,把互联网广告管得太死,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甚至称“互联网广告会一管就死”。

其实,这种担忧大可不必。从监管者的角度来看,鼓励互联网广告健康发展的态度十分明朗。暂行办法重点打击和遏制的,是那些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严重误导消费者正常选择、随意添加产品链接的广告。此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就明确表示,对弹出广告要确保一键关闭,但对于贴片广告则暂未纳入。可见,《暂行办法》的着眼点不在于把互联网广告行业管得服服帖帖,而是要让行业摆脱无法可依的野蛮生长,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从政策执行落地来看,全方位监管各类广告并分类施策的方向十分明确。面对海量的互联网广告,如何及时审查将是全新考验。有关部门将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监管方式,加强广告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同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也在加快建设之中。技术跟进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互联网广告实现最科学、高效的监管,为行业整体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对广告市场秩序的严管,并不是要把广告管死,而是让广告产业更加健康地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力,为消费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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