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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淄博: “互联网+”让行政执法更透明
本报记者 王金虎 通讯员 于春林

近日,记者在山东淄博市安监局最新受理的一起案件中看到,从7月4日执法检查登记,到7月29日执行完毕并结案,共计登记20个环节名称,每个环节都详细记录了接收时间、办理时间、办理人及办理状态。当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时,经审核,系统会将案件自动退回上一级受理。

“过去在行政执法中,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乱象’不仅遭到公众的诟病,更抹黑了政府形象。淄博市行政执法网络运行平台的建立,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留影、留证据,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淄博市法制办党组书记李建民说。

近年来,淄博市以“互联网+”为手段,建立行政执法网上运行信息平台,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深化政府的信息公开。2015年6月,淄博市行政执法网试运行,迈出了“互联网+行政执法”的第一步。如今,淄博市行政执法网络运行平台已达到市、区、县网络全覆盖,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彻底根治行政执法的“乱象”,让权力真正晒在阳光下。与此同时,为保证执法决定的公正,所有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证据都通过APP终端系统实时上传,杜绝对听证笔录等的二次录入,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时记录。现在,群众只需轻点鼠标,即可对案件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人员、处罚流程一目了然。不仅如此,对于处罚结果,群众也可在网站首页的滚动公示中实时查询。

“绿灯——正常;黄灯——不予受理、立案;红灯——处罚违规、超时办理、随意变更案由。”在淄博市行政执法网络运行平台上,满屏闪烁的红黄绿灯,详细记录了目前待办案件的审理状态。为实时、全方位对执法机关执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淄博市纪检监察和政府法制部门通过办案系统设立“红绿灯监察”功能,终结了以前行政机关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

截至今年6月底,淄博市和区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建立网上执法检查登记15422次,在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近7780件,接受行政执法网上投诉案件2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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