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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票据业务风险当防范
戴蔚珑

票据业务本是银行一项传统资产业务,可为企业融资提供较大便利。如目前使用较多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在购货资金不足时,可通过银行给供货方开具承兑汇票,用于贴现或者转贴现,成为企业或者银行提前获取流动性的工具。

不过,看似便捷的票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着大量的风险点。由于票据业务可以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做大资产负债规模,因此一些银行在热衷开展相关业务的同时,往往对贸易背景证明资料审查不严。

在银行同业之间,票据业务已经成为潜在的信贷规模“调节器”,包括通过“假买断、假卖断”帮其他银行代持信贷规模,以及利用“卖断+买入返售+买断”的模式增减信贷规模;更有甚者,利用农信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作为通道,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其实,对于企业来说,只要能从银行拿到钱,并不计较授信形式是放贷还是开票。况且,票据业务手续简化,在银行默许的情况下,企业夸大贸易背景办理票据承兑或贴现,以此套取信贷资金,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潜规则”。同时,在银行同业、银企之间,还存在着大量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利用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撮合各类违规交易,成为扰乱票据市场秩序的浊流。

今年以来,银行爆发的票据案件已经超过100亿元。早在去年底,银监会就对此开展了专项检查,并给出了风险提示。7月,银监会再次下发通知,在银行业中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要求重点排查存款、信贷、票据、同业、理财和代销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于11月底前完成。

目前,被探讨最多的票据整治措施是推行电子化票据,让电票从“出生”到“死亡”,每个环节都处在清晰的监督之下。不过,近日工行、恒丰银行电子票据出现巨额风险,也让业内认识到电子化票据并非万能,其虽可以降低票据被挪用、盗取的概率,却没有从根本上化解票据运转中的操作风险。

因此,对银行和监管部门来说,要杜绝票据案件的发生,不能只关注形式,还应当标本兼治,从源头上痛下决心严厉整治。具体来看,首先是要在企业微观层面严把“入口”,正本清源,严防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流入市场;同时,在银行层面也要改进绩效考核机制,削减银行票据违规的动力;最后,各级监管部门则要细化规范和处罚依据,对票据违规实行零容忍,这样才能彻底消除银行和中介的观望博弈心态,达到令行禁止的效果。

(《农村金融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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