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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日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冠汶
买卖“病假条”是违法行为

一段时间以来,网上曝出“病假条”兜售产业火热。买卖“病假条”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制作病例者如何制作出有效病例并加盖公章的,二是劳动者如何拿假的病例申请劳动假期。劳动者在没有实际生病的情况下,通过购买或委托别人制作虚假病历,获得了本不属于自己的假期,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以旷工情况处理,严重的可能会面临被辞退。此外,有关部门和机构应该加强对病例的监管,尤其是医院的病历应该有后续的电话验证和其他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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