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找出集体资产确权确股、量化到人、股份合作的实现路径。对农民承包地,现在要做的就是加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并从法律上、政策上进一步提升承包经营权证的效力;对经营性集体资产,则要解决“家底”不清、管理不严、资产流失、分配不公、村民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近日,贵州省湄潭县首批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这几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最醒目的地方,就是村集体所属的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全部折股,按一人一股量化到本村村民头上,以往笼而统之的集体资产有了明确归属。这表明,作为农村改革试验区,湄潭乡村将摆脱集体资产产权虚置状况,真正让农村集体资产告别事实上的“大锅饭”。
农村集体“大锅饭”,很多人都不陌生,但不少人以为自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后,“大锅饭”就不存在了。其实,家庭承包制只是解决了农村集体资产中耕地的承包经营权问题,农村集体资产中的另一块,比如由集体经营的山地、林地、耕地、湖塘,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并由集体经营或出租的厂房企业、门店仓库,以及在集体范围内、村集体享有部分收益权的矿区矿产等,多数地方基本上是归大堆似的集体所有,村民权益、权利在这类集体资产中有没有、有多少,是不清楚的。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清状况,很多地方实施过产权改革,当时改革的重点是集体经营的社队企业、乡镇企业产权明晰问题。不过,由于对集体企业产权改革缺乏顶层设计,思路也不清晰,且当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刺激调动企业创办者动力活力,对农民权益保护不够,最后多数企业在改制中只是把集体企业改成了民营企业,而企业资产中本应属于村民的那部分产权、股份被稀里糊涂地“化”掉了。
现在,新一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大幕拉开。这轮改革改什么?就是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六项权能的实现办法。简单地说,就是找出集体资产确权确股、量化到人、股份合作的实现路径。当前,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几块:一是农民承包土地;二是集体经营性资产,这是集体资产中收益最大的部分;三是非经营性资产,比如村集体所属的幼儿园、卫生所等。这几块资产中,问题集中的是经营性资产,也是产权改革的重点。
对农民承包地,总体上权属比较清晰。除了当年地处改革前沿的珠江三角洲以及内地一些城郊地区,由于承包地大多转化为非农用地,集体资产较早开始了股份量化等产权改革实践,绝大多数地方还是以家庭承包为主。现在要做的就是加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并从法律上、政策上进一步提升承包经营权证的效力,既为土地股份合作等规模化经营提供制度保证,也从法律上制止一些地方动不动就对承包地打歪主意的冲动。
对经营性集体资产,由于集体产权到底是谁的并不清楚,以致“家底”不清、管理不严、资产流失、分配不公、村民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很突出,近几年各地出现的“小官大贪”“村官巨腐”等现象,根源也在这里。从试点来看,目前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的难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工作量大、情况复杂;二是部分人对此热情不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每个村民权益,是农民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又是以往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产权改革势必影响一些人的既得利益,过去习惯了在“大锅饭”中自由取舍的人肯定会不适应。
但是,无论何种情况,只要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地通过试点改革破解“大锅饭”难题,办法就会比困难多。只有产权清晰了,集体经济才能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这既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本来意义,也将为深化经济社会改革带来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