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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动转移支付公开透明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预算公开问题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崔文苑

为帮助公众全面了解目前预算公开有关情况,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中央政府预算公开取得哪些明显进展?

答:按照预算法规定,财政部于今年3月份在财政部网站公开了2016年中央政府预算,包括预算报告、21张报表和有关文字说明。与2009年首次向社会公开的中央政府预算相比,公开内容更加全面、透明。

一是公开的预算更加完整。除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外,还公开了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了中央政府预算体系公开的全覆盖。

二是公开范围扩大。一般公共预算在继续公开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央本级基本支出、中央基本建设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汇总及分项的分地区情况,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情况。公开了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此外,公开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情况。

三是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中央本级支出在原来公开到功能分类约21个类、41个款的基础上,细化公开到22个类、约140个款、680个项。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全部公开到项目,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7项,专项转移支付87项、税收返还4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汇总及分项情况全部细化到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按项目细化到功能分类50多个项。

问: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成效如何?

答:与2010年中央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相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公开部门的数量由75家增加到102家。二是公开范围扩大,由一般预算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单独公开部门收支预算拓展到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等情况,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内容细化,部门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支出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内容更加透明。四是图文并茂,更加注重解读和说明,更多促进公众理解和支持。五是社会反响总体正面、积极。

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地方预算公开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2015年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已全部公开省级财政总预算、“三公”经费总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部门预算的省级部门占非涉密部门总数的95%,其中河北、内蒙古等18个省份非涉密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一些地区公开的部门预算中,支出细化到了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到了具体项目,实现了部门、单位、科目、项目等预算公开要素的全覆盖。

问:如何推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实现公开透明?

答:首先,改进转移支付管理,为公开创造条件。一是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提高转移支付分配的科学性。二是报请国务院印发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修订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增强转移支付管理的规范性。三是清理、整合、规范已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项目,确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的合理性。

其次,细化预算,更加透明地公开转移支付内容。一是在公开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总额的同时,按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公开7项一般性转移支付、87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均衡性转移支付进一步公开6个具体项目的预算情况,完整反映转移支付分配结构。二是分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公开各地从中央获得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总额,全面反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配到哪些地方。此外,按项目公开中央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

再次,建立专门管理平台,全景展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情况。一是按照“横向到边”,将13项一般性转移支付、87项专项转移支付,以“菜单”形式,逐项列示在管理平台首页,一目了然。二是落实“纵向到底”,每一个转移支付项目“菜单”下,公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预算和资金下达情况等,并逐步充实内容,增加政策解读、资金申请流程、资金分配结果、绩效评价情况,实现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过程公开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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