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今天在该行举办的“一带一路”建设投融资研讨会上表示,截至2016年6月底,国开行国际业务余额超过3200亿美元,在“一带一路”国家累计支持项目超过600个,贷款余额超过1100亿美元。
“作为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对外投融资合作主力银行,国开行多年来以市场化方式服务国家战略,大力开拓国际合作业务,为企业‘走出去’铺路搭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郑之杰说。
郑之杰表示,“一带一路”沿线涉及国家众多,情况各异,经贸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各不相同。了解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则,学习和运用通用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是顺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当天,国开行还发布了《“一带一路”国家法律风险报告》。该报告是国内首部系统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风险的出版物,按照“一带一路”区域分布,对沿线64个国家法律制度与法律风险按国别做了逐个介绍,重点突出中国企业对外投融资的实际需求,并探索性地构建了国别法律风险评价标准,为中国企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合理识别与防控国别法律风险提供最直观的信息与法律指引。